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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1个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表彰

2024-03-21 09:02 来源: 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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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授予100个单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99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我省共有11个集体和个人受表彰。

  我省获得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得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是: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代记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李文华,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和劳动关系科科长陈东杰,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科长姜茂林,三门峡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骏,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科副科长耿玉虎,驻马店市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国占,南阳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孟宪伟,鹤壁市企业家协会党支部书记兼秘书长李亚南。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号召全国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不断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筑牢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团结奋进的和谐力量。(记者 胡艺)


责任编辑:周栋